本文转自:人民公安报
□陈兆永
两名盗贼流窜山东对一家金店实施盗窃,共盗窃黄金首饰1100余克。案发后,临沭公安机关连续多日奋战,将嫌疑人抓获归案。7月31日,临沭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深夜黄金饰品被盗
4月14日1时许,临沭县曹庄镇一片静谧,两个神秘的黑影偷偷靠近一家超市,一人停在门口望风,另一人潜入超市进入金店。不一会儿,两个黑影消失在夜幕中。当日6时许,临沭县公安局曹庄派出所接报称,辖区一家金店大量黄金首饰被盗。派出所民警马上赶到现场,在对现场进行保护的同时,迅速展开先期侦查。
临沭县公安局迅即调集刑侦、网安、图侦等部门的十几名民警组成专案组,开展案件侦办工作。经初步侦查认定,嫌疑人撬开超市后门进入金店,撬开保险柜后实施盗窃。受害业主反映,被盗的金项链、金戒指、金手链等共计1100余克,价值65万余元。
现场监控画面显示,一名嫌疑人进入金店实施作案。专案民警发现,金店现场并不凌乱,嫌疑人为事先踩点作案,对现场周边环境较为熟悉,作案手段老练,逃离现场时干净麻利。民警走访了解到,案发前,有两名年近六旬、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曾在曹庄镇中心卫生院附近咨询租车事宜。专案组经多方走访侦查,最终获取此二人涉案的证据。4月22日晚,专案组综合各路侦查信息,经深度研判确认,这起盗窃黄金饰品案系湖北籍的齐某伙同另一名嫌疑人所为。
深入摸排找出盗金同伙
4月23日,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徐强带队赶赴湖北枣阳,对嫌疑人齐某实施抓捕,此时,另一名嫌疑人身份尚未确定。经过侦查,齐某同乡好友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4月25日下午,抓捕民警经过跟踪蹲守,在枣阳市一出租房内将齐某抓获。次日,潜藏在枣阳市东郊野外的王某在一家店铺被抓。
讯问中,齐某交代,偷来的金首饰除留了一条金项链自用外,其余的都被他熔成金块,以50余万元的价格卖给吉某。齐某从所得赃款中拿出3万元给王某。民警据其交代,从齐某处查获现金以及用赃款购买的轿车,共计价值40余万元。
经查,齐某58岁、王某59岁,两人是枣阳同乡。十几年前,他们在河南省卫辉市因抢劫被判刑10年6个月。刑满释放后,齐某恶习不改。2023年底,他利用到临沂走亲戚的机会,多处踩点并寻找作案目标。案发前一天,他找到王某,两人密谋作案,后于4月14日实施了盗窃。5月31日,齐某、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捕,收购赃物的吉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同日批捕。